• 2011-06-28
  • 中國時報
  • 【李忠憲/新北市報導】

     新北市某國中鄧姓及張姓少年,前年及去年先後霸凌輕度智能不足的林姓男同學,用手肘和椅子重擊其頭部,造成四顆牙齒斷裂晃動,經少年法庭裁定假日生活輔導確定。林家遂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之訴,法官最後判兩少年及其父母需賠償近卅七萬元。

     林姓少年經醫院早療中心評估有智能不足問題,但其父母認為要讓他培養與人相處能力,希望能在正常班級就讀,便讓他在一般班級就讀。

     九十八年六月放暑假前夕,七年級的林幫同班同學帶掃地用具回教室途中,遇到鄧與他同學剛打完架,鄧隨即跟另一名同學說林曾對在樓下的女同 學吐口水,要教訓他。林隨即被拉進教室毆打背部倒地,求饒後起身時,鄧竟用右手肘重擊他臉部,導致挫傷,一顆門牙斷裂,三顆門牙半脫位。林回家還不敢跟媽 媽說實話,學校老師也謊稱是被子母垃圾桶鐵蓋砸傷,最後才從鄰居子女口中得知。

     去年一月,林八年級的同學張姓少年得知鄧被他家告,心生不滿,在午休結束後,對林多次吐口水,並在他桌椅倒水後離開教室。林氣不過用衛生紙將水擦乾後,將水擰在張的桌椅。張見狀先推撞林,再拿椅子砸他導致眼鏡破裂及鼻骨骨折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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