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2011-06-28
  • 中國時報
  • 【特稿/甘嘉雯】

     目前桃園縣保母系統列管人數有一千三百多人,但將幼保科畢業及受過訓兩類納入後,人數增加至近四千人,看似標準放寬、增加兩倍人力,改善了「保母供需」;但事實上,很多原本「只能做、不能說」的口碑保母將化暗為明,齊頭式享有持照保母同等的權益。

     所謂權益,就是只要納入社會局保母系統內,不僅擁有政府單位的媒合,可提供托育機會外,還能請領托育補助費用。桃園縣系統保母每照顧一個嬰幼兒,可申請三千元,若照顧身障嬰幼兒,則可申請五千元,每個保母照顧兩歲以下嬰幼兒限兩個,兩歲以上最多可有四個。

     無照保母只要接受保母訓練即可納入社會局系統,收入從原本只有家長給付的托嬰費,現在多了政府所給的每個月最多一萬兩千元,「不算少」的補助;因與持照保母瓜分同一塊大餅,自然引發抗議。

     保母證為國家證照,主管單位帶頭否定證照價值,讓許多保母錯愕,也憂心辛苦建立的口碑一夕瓦解,而地方政府還不知道該如何因應暴增的人員,保母品質該如何監督?如何考察僅受訓、幼保畢業新鮮人的能力?許多保母認為僅靠學校幼保科教學就要帶小孩,技術及經驗不夠,充其量為「大學生帶小嬰兒」,看似合格保母供給變多,家長該如何挑選?真能安心將嬰幼兒託付給剛畢業的幼保科新手?都需要觀察。

     市場保母需求多,政府單位放寬限制固然是美意,但帶小孩畢竟需要更多的經驗以及技術,而不是造成更多的問題以及否定過去十年來的證照努力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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